然而,尽管《每名学生成功法案》将联邦政府对小学早期教育的忽视写入了法典,但它也为各州提供了更多关注这些教育的机会。根据这项法律,各州在设计学校问责制度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包括额外的“学校质量或学生成功”以及考试分数,以衡量学校表现。今年早些时候,“预防”组织的埃利奥特•雷根斯坦(Elliott Regenstein)在一篇论文中提出,新的州问责制度应该更加关注学校如何为学龄前儿童提供服务。他建议在国家问责制中包括一项教学质量衡量指标作为“非学术”指标,选择可在K-2级和以后的等级中使用的教学质量衡量指标,以及跨等级分解教学质量衡量指标。这种办法将确保将关于K-2级的资料列入国家交代责任制度。在这些系统中给予K-2教学质量独立权重,也将促使学校、地区和州领导特别关注儿童在小学早期学习经历的质量。我的同事查德•阿尔德曼(Chad Aldeman)在最近发表的《教育伙伴关系的风向标》(Bellwether Partners)论文中主张,应该通过全面的、现场的学校质量评估,将K-2分纳入国家问责制度。
需要明确的是,Aldeman和Regenstein都没有建议各州将考试基础的问责制延伸到小学早期。考虑到测试幼儿的固有困难(以及现有评估工具的缺陷),这是一个坏主意,而且在当前的反测试环境下,这在政治上也是行不通的。相反,奥尔德曼认为,尽管考试仍应是学校问责制度的一个核心指标,但它不应再是唯一的、甚至是主要的衡量标准。更确切地说,对学校教学计划质量的严格评估,应该由训练有素、客观的评审员来衡量,才是学校表现的最终评判标准。这是对现行问责制的一个重大转变,但它有很多潜在的好处:它将比现行的主要基于学生考试成绩来评判学校的制度更加公平,而且它将提供有用的反馈,帮助学校改进。
当然,问题是,虽然每个学生的成功行为为各州设计系统创造了灵活性,但却没有激励他们这么做。建立一个考虑到早期等级质量的问责制将需要更多的有意识的设计和可能的更多的资源——这对于处理改革疲劳和有限的预算的国家决策者来说是一个难以推销的东西。但是,就像帮助孩子在早期取得成功可以降低日后补救的成本一样,现在投入时间和精力让K-2变得有责任感,会让各州在改善长期学生成绩的道路上走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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