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择校问题上提出错误的问题(上)
问题不在于学术成果是否重要,而在于它们何时重要。应该用证据来影响学校的选择计划和政策设计,而不是首先决定是否应该允许选择。择校和教育多元化的可取性是一个价值观驱动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基于证据的问题。首先决定家庭是否应该公开支持单一统一制度以外的选择。然后用证据来告知选择或者确保纳税人的钱花得很好。
伯纳是新书《多元主义与美国公共教育:没人上学》(Pluralism and American Public Education: No One Way to School)的作者。她指出,在其他国家,该州“要么开设大量的世俗、宗教和教学学校,要么为所有学校提供资金,但只开设了其中的一部分”。多元主义的存在并不是为了给公立学校带来竞争;它是有价值的本质。
这并不意味着多元体系对学校的表现漠不关心。伯纳指出,当学校未能产生可接受的学术成果时,其他国家的政府会进行干预,但纠正措施是“部门不可知论者”。在英国例如,无论是英国国教(Church of England)学校,还是非宗派的公立学校,表现不佳都无关紧要,因为这两所学校都是政府支持的。“对话不是‘看到了吗?英格兰教会学校太糟糕了!谈话内容是,所有学校都需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期间,’”她说。学校的结果是一个下游的对话。更大、更重要的辩论——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国营的还是多元化的体系?——首先出现。
学校选择的支持者们试图通过引用基于考试成绩的研究来证明代金券、税收抵免和奖学金是“有效的”,他们让自己被引诱到永远无法完全获胜的辩论中。他们心照不宣地同意了一个简化的框架,并就什么证据是可以接受的(考试分数)以及什么意味着“赢”(更好的考试分数)展开了辩论。这就像在你附近的杂货店和沃尔玛之间的争论,仅仅基于价格。价格固然重要,但你选择主街杂货店的理由可能比你省下的每磅牛肉50美分更重要。也许大街上新鲜的本地产品和个人服务对你来说更重要。
如果我们把这场辩论的框架仅仅局限于学术成果,那么每一项新研究都提供了论据,但从未得出结论。我们真正应该进行的辩论是,“我们想要什么样的系统?”首先回答这个问题,然后用证据来改进学校的设计,政策和项目,我们同意应该得到公众的支持。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90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