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大学与附属医院的关系类型
美国大学与附属医院的关系大致可归纳为三 种类型:教学协作型、实际附属型和内设机构型。
1.教学协作型
这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关系。这样的医院多为独 立运作的私立医院,与大学医学院的关系仅仅为接受实习学生或进行科研协作。在人事、财务等方面, 与大学医学院没有任何关系。比如波士顿大学医学院与其教学医院波士顿医学中心就是这种关系。
2.实际附属型
这是一种比较紧密的关系。其特点是:不光开展教学、科研协作,医院在人事、财政或设施方面与大学医学院有种种紧密的联系,但医院并不是大学设立或为大学拥有,而是独立法人,且多为私立。拥有这类附属医院的大学有哈佛大学、纽约大学、哥 伦比亚大学、麻省大学等。
3.内设机构型
这是一种“包含于”的关系。其特点是:医院为大学设立或为大学拥有,是大学的组成机构。医院的人事、财务、设施等各个方面都受大学控制或影响。
纽约大学医学中心是纽约大学的院级单位。中心主任由校长任命,基础医学的科研经费由大学补 贴,医学中心的医生可评聘教授系列的职称。
波士顿大学牙医学院设有医学中心,包括由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为社会患者提供牙科服务的“学生 中心”和教师(一般都是执业医师,拥有行医执照) 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中心”。其中“学生中心”由麻省公共卫生厅颁发执照,美国牙医协会进行认证。 波士顿大学牙医学院的教授不仅给医学本科生上课、带研究生、进行科研,还定期到医疗中心出诊,为 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位于纽约市的洛克菲勒大学是一所以医学为特色的大学,其所属的纽约医院便是内设机构,与大学同在一处,教授和医生不分彼此,身兼两职者大有人在。
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的口腔学院既是学校组成部分,又可以开设门诊,进行临床治疗,但不设病房,学院的教师和学生同时充当医生或护士。
二、美国大学对附属医院实行分类管理
美国许多著名大学都设有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这些附属医院是大学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医学教育实践基地。附属医院是大学医学院师生开展教学、研究和临床工作的非常重要的舞台。美东地区八所常青藤大学除普林斯顿大学外,均设有医学院 和附属医院。通常这类医院在社会上拥有较高的名望和可信度,具有较高水平的基础研究队伍和学术水平。
美国人士认为,大学医学院设立附属医院有利于将教学、科研和临床有机地、紧密地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临床医疗水平,便于大学医学院 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医院归属大学医学院,或挂上大学牌子,有利于医院发挥大学名牌效应,获得自身发展的机遇,便 于申请更多的科研基金和社会捐助。
大学医学院对所属医院进行分类指导。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有巧所附属医院,其中一所与大学有隶属关系,每年上交学校经费,职称由大学评定,称谓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医院医生与医学院研究人员打通使用。另外14所附属医院,有的是私立教学前沿I(机构) 医院,有的归州卫生厅管理,它们分布于纽约州、新泽西州、康涅狄格州。大学和医院只是根据协议,承接医学院学生的实习事宜,与大学医学院并无隶属关系, 因此大学平时对它们的运作,基本上是不管不问的。
哈佛大学医学院的使命不仅包括对本科生、研 究生的教育,对实习医生、住院医生、临床研究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培训,也包括进行医学研究以及为社会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哈佛医学院的临床教育在波士顿周围的多家医院进行,包括麻省总医院、 布来汗妇女医院、儿童医院、贝斯·以色列医疗中心、 麻省眼耳医院、奥博恩山医院等17个附属的教学医院和研究机构。这些附属医院聘任的在职全职医师、几乎 部同时也受聘为哈佛医学院的正式教师。
三、美国卫生行政部门 对大学附属医院很少直接千预
美国卫生部(DePartment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对全美公共卫生事业进行宏观指导,直接尤其通过医学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工作,还通过“全美卫生研究机构”(MH)支持各地的基础医学科研事业。现在MH资助的项目多达3500项,2003财政年度的经费达272亿美元。
美国各州也相对设立州卫生厅,卫生厅下设疾病预防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提供疾病预防的信息和各种通知的发布。对各种医院、大学附属医院没 有行政领导权,但有监督职能。卫生厅定期发布社区水环境、大气环境情况通报,有害废品的回收,医疗法规制定,社会公立医院预算拨款,各种医学学术会 议信息发布和统计。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行业标准,包 括手术室建设、通风、消毒、麻醉、手术、采样,等等。
这些标准是所有医院,包括大学附属医院所必须遵 守的。对遇到的严重传染病,无论任何医疗机构,都 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另外,卫生行政部门对所有医院的操作规程、仪器状 况、医疗事故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四、美国大学附属医院的运作相对独立
1.运转模式灵活
附属医院根据与大学医学院的关系情况,或进 行一般的协作,或接受较多的管理。
属于教学协作型的医院,完全自主地运作,在经 营管理、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上都享有自主权。 如果这些医院属私立性质,它们一般都设有董事会, 其发展方向、基金管理等事项基本上由董事会及其 执行部门决定。纽约大学西奈山医学中心,兼有教 学、科研和治疗功能,可自行决定本中心的发展、管 理等事宜,大学不予干涉。
属于实际附属性的或内设机构型的医院,院长人选受大学干预,医院医师可否及如何取得教授系列的职称由大学决定,医院中是否设立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方面的实验室由大学提出意见。宾州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和新泽西医科牙科大学的附属医院都是如此。
不管附属医院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值得说明,那就是医院系独立法人,院长系完全承担责任的法人代表。医院必须按照大学的意见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行规开展医疗等各项工作。
2.经费来源多样
公立大学附属医院的经费来源有:
(l)州教育部门和卫生厅的预算;
(2)医院的科研人员从MH申请的基金;
(3)大学给予的基础科研经费、日常运行经费和基建经费;(
4)医院的医疗收人;
(5)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益。
纽约州立大学右溪校区位于长岛的医学院和附属医院在一起,每年州教育部对学校的预算中,包括 对医学院、附属医院的专项经费,卫生厅拨给这所医院开展公共防疫、少L童保健等方面的专项经费。近几年,又得到长岛社区的资助,购置了先进的诊疗设施,医院的收益逐渐上升,步人良性发展的道路。
私立大学附属医院的经费来源有:
(1)医院长期以来形成的基金(Endowment)及基金的运作收益;
(2)社会部门和企业、个人的专项捐赠;
(3)研究人员申请的项目经费;
(4)医院医疗收人;
(5)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
罗彻斯特大学属于私立学校,其附属医学中心的经费主要来自于捐赠和基金资助,司壮纪念医院(Strong Memorial Hospital)作为医学中心的组成部门,分享这笔捐赠和基金,个别项目的经费另由大学单独划拨。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主任都由学校任命,医学院的学生都在医院实习,能够申请到经费的教师就成立实验室做课题,没有经费的教师就做临床。该医院以心脏移植闻名于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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