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日益增加的儿童诱拐事件以及胁迫儿童从事色情服务的可能性,美国海关及边防保护局做出明确规定:
上述授权书建议进行公证。
面对这一新政,哪些人会受影响?父母应该如何开具授权书?去哪里公证?
新政解读
首先,美国并不是第一个要求未成年人在父母未陪同情况下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的国家;西方国家对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非常严格。比如欧洲国家一直有这样的规定,甚至比这次美国新政策还要严格。
在欧洲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出行,需提供父母与孩子关系公证书:与父母双方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与父母其中一方同 行,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不去的一方要出具同意书的公证;与其他人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父母双方要出具委托他人带孩子出境的委托公证 书。
欧洲一般不接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与非直系亲属同行;如果和父母外的直系亲属(如爷爷奶奶),则需要提供孩子与同行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在办理公证后仍需到外事办去办理公证。
其次,在新政策正式公布之前,美国海关一直对18岁以下未成年出行人做随机筛查。对 于可疑案例,也会要求提供与本次规定一致的材料证明,如果无法提供,则采取多方查证、遣返等方式处理。比如这样的案例:一个16岁小孩单独入境美国,但是 由于海关觉得小孩太小不应该一个人出入境,所以在让他入境的同时把护照扣留在海关,需要小孩和父母一起去海关才能拿回护照。
因此,此次公布的政策不能说是一个新政策,而是将它放到了一个很重要的地位,表明美国移民局将要开始严查18岁以下未成年出境的动机。
1、赴美读中学的未成年学生。
2、赴美参加夏令营、夏校、短期访问(艺术表演,学术学术活动,赴美面试等)的未成年人。
3、与亲属(非父母,或父母一方)赴美旅行的未成年人。
建议大家都按照大使馆的要求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授权书,没有固定模板,除了包含移民局要求的“我已知道我的妻子/丈夫/或其他人带着我的儿子/女儿一起旅行。他/她/他们已经取得了我的授权。”之外,父母授权书还应包括去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去做什么事情和为什么。
下面是一个授权书的模板:
移民局是“建议”公证,并不是要求。建议:
符合如下情况的孩子可以不需要做公证,只需带着所需材料在入境时跟移民局官员交流清楚即可:
1、英文表达能力比较好,能解释清楚入境目的,包括授权书里写的“跟什么人,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去做什么事情和为什么“。
2、携带足够充分的材料,比如美国中学的录取通知书、I-20、邀请函等等。
3、若是跟团旅行,要有团队行程表,要对团员和带队老师有基本了解。
符合如下情况的孩子,建议还是去办理公证比较保险:
1、不会讲英文或者表达能力较弱的孩子,无法解释清楚入境目的。
2、陪同的大人英语也不好,表达能力也不行。
3、孩子和陪同人比较陌生,相互不是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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