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8年4月上旬,20年前曾任北大教授的沈阳在性侵女学生并致其死亡的事件持续发酵。不禁令人想起2017年11月爆出时任上海某国际学校外籍教师的James Mikkelson曾性侵多名中国学生的消息。
2018年4月9日上午,北京首例伪造外教证书案开审,教育行业庞大的“黑外教”群体曝光于众。
一系列事件的背后,暴露出的是学校在“外教管理”上的不足与缺陷。
“外教”成为现阶段中国国际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本就“供需不平衡”的外教市场,行业“风口”的到来让国际学校在外教问题上压力倍增,外教的招聘与管理成为培训机构所需要攻克的一大难题。做不好管理,何谈中外教师的团队融合?
几个培训机构的教师告诉小编,众多机构对于外教管理的时候,常常采取“太宠”的行为态度,这种态度背后,其实是国际学校人才管理机制的缺失与不足。
中国外教群体:流动性大、授课水平参差不齐
根据权威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文教类外籍人才总量约为5万人次,因环境、经济等因素,来华外籍人士增长放缓,因而对快速发展的国际学校行业来说,优质外教将更加抢手。
流动性大、授课水平参差不齐成为目前各学校在外教环节的最大痛点,有HR表示“同时具备教学资质和教学经验的外教太少,学校就算能‘抢’到,往往也很难留住。”
因而,比起招聘,管理外教是一项更为复杂的工作。
合同是外教管理的“第一硬件”
不知什么时候起,“契约精神”就和我们对外国人的印象紧紧联系在一起,不管是否属实,现代契约——合同条例,都是人才管理的基础。在多数HR看来,这种合同是规定和约束的代名词,这种效力源自条例设置和执行力度。
权责部分包含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如课时要求、工作时间、汇报对象、评估要点等;待遇部分需要细化至薪酬框架、涨幅安排以及具体福利与加班补贴的计算等。对外教来说,海外教学并不意味着长久的工作与生活,多数人更看重异国文化与生活体验,外教在周末的“失联”也并不奇怪。
除此之外,工作时间的明确还源于国际学校的运营需求。在教学、课程活动之外,学校往往需要外教参与市场类、招生类的对外活动,而这类活动的时间多在周末。
据了解,国际学校HR在外教管理方面的工作主要包含:入职前的招聘、面试,入职后相关证件办理,生活与工作协助以及离职时手续办理,而做好外教招聘,则能为管理工作减少很多麻烦。由于外方校长在学校筹备期就加入学校,在外教招聘方面拥有较高的话语权,offer的发放、合同细则也都由外方校长负责,使得目前外教合同约束力不足,条例的设置相对偏向于外教。
由于文化、语言等因素,外教容易依赖于外方校长的管理,容易弱化HR的管理者身份,而对校方来说,则需要用制度、管理条例明确HR的权责定位。
外教管理中的矛盾可分成“可调”、“不可调”两种。以上下班打卡制度为例,中方员工认为指纹打卡方便快捷,而外教则认为这种方式侵犯个人隐私、不被信任因此而产生大量负面情绪。这种因文化理解造成的矛盾与管理目标并不直接相关,学校在实行考勤检查时完全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替代,这类属于“可调节”的矛盾。
结语
管理终究是对人的机制,制度也从来不是死规定。当我们抱怨外教不遵守制度时,管理层是否可以想到,制度条例本身存在的问题?管理制度公平合理能够促进中外教师的合作沟通,制度上的不足也会影响老师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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