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上午,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在深圳会展中心开幕。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张建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丹华,广东省副省长黄宁生,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等出席大会。论坛由海龙国际教育创新研究院院长陈化北主持。全球化智库(CCG)主任王辉耀在教育国际化与人才发展论坛上就“一带一路”相关地区国际学校发展和基础教育如何“走出去”发表主题演讲。
随着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走出去的企业与其他相关机构也在迅速增加。与此同时,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建设项目的持续推进,中企派驻海外的劳务人员逐年增加,其中大部分为央企员工和外派教师,随之而来是这些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工作生活一定时间的群体都会面临学龄子女的教育问题。与中企走出去的高水平相反的是,中国国际教育走出去的步伐却相对缓慢,基础教育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中国的国际学校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和江浙等发达地区,对民办国际学校的需求和接受度也更高。而中国国内的国际学校不但数量庞大,而且受到国际广泛认可的优质国际学校也不在少数。但是,随着中国企业大规模的走出去,外派人员对国际学校的需求量逐年递增,此外,常驻所在国的第三国公民对海外国际学校有着同样的需求。同时,鉴于国际学校在传播母国文化、服务母国外交政策、经济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扩展功能,正是中国与本地区国家分享国际教育发展成果、加深各国民众“民心相通”最为契合的载体。但是,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学校发展概况中可以看到,优质国际教育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其他国家供给严重不均,沿线地区对国际学校尤其是中国的国际学校仍然存在大量需求。
沙特阿拉伯、越南、阿联酋、马来西亚、缅甸和印度这六个来自东南亚、南亚及中东,覆盖了“一带一路”的重点区域的国际学校运营与市场结构的分析得出结论,尽管这六个国家都有一定数量的国际学校,但由于同中国及其他人口输出大国越来越密切的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市场对具有中国元素的国际教育仍处于需求大于供给的状态。并且这些国家教育体制有较大提升空间,优质国际学校和任课教师资源不足。因此,中国国际学校在这些国家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国际学校可从市场风险评估、跨境宣传、多元教育以及师资力量等方面加强建设,更好地“走出去”。
首先,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市场风险评估。对于有意向在本地区开设国际学校的机构而言,对当地市场的全方位评估是重中之重。一方面,结合自身情况,通过前期评估,选择在一定时期内最合适的市场以及商业模式。另一方面,针对评估发现的潜在运营风险,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安排资源调度。
其次,拓展跨境宣传,找寻新途径。针对国际学校对目标群体的宣传不足、信息普遍不对称的现象,意欲“走出去”的中国学校,核心问题在于发掘潜在服务对象,形成有效的沟通。
第三,各方协同合作,扩大生源,减轻就学压力。从受访者收入调查结果可以看到,以中国政府派出机构、国企、民企在内的九成家庭年收入仍在50万以下。过高的学费标准,对这部分家庭而言,负担不小。教中国在本地区创办国际学校恰好可以抓住“互联网+教育”,将部分课程通过网络远程的形式传授,降低教学场地、师资的成本,从而降低学费水平。
第四,设置灵活开放的课程,契合多元教育需求。为适应本地区中国外派人员与当地华人华侨的需求,中国的国际学校课程设置应当注重“民族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国际学校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时规划、调整,开设实现不同教育目的的课程。学校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开设符合不同语言与文化环境的特色课程。学校还需根据不同学段学生,采取循序渐进的个性化教学,设置动态分层课程,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和教学语言。
第五.彰显学校特色,建设学校文化缓解摩擦。国际学校进行学校文化建设的重点在于,在鼓励多元文化共通共融的前提下倡导主流文化价值观,强化师生对理念与价值观的认同,培养学生跨文化理解、交流与交往的能力,从而形成独树一帜的办学理念和路径。将国际教育理念融入到国际学校文化之中,提升学生对中国与当地文化的理解力,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学会接纳和尊重不同文化和民族的风俗习惯,意识到共担国际使命与责任的重要性。
第六,强化教师制度管理,注重师资力量建设。外籍教师与本土教师存在的差异性与流动性,会使国际学校付出高昂的成本维持师资的品质与稳定性。学校可在外教入职培训中引入任教国家的教育体制、学校背景、教学理念等相关内容,在入职之后定期强化培训,并对教师表现进行考核。本土教师,应积极进行授课训练。中方教师则囿于已有教学模式,学校可以广泛开展教师教育,并为其提供走出校门。
建立内外结合的评估体系。未来进入本地区的中国学校,需要主动建立内外结合的评估方式。内部评价突出学校的自主性。学校可按照国际学校办学标准,从低层向高层逐级递交内部质量评价报告,班主任根据学生课堂及课下表现,教学情况形成总结性报告,提交学校督导部,综合整个年级提交给学校高层领导,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及时查补教学、管理各环节的不足。外部评价则由学校外部成员对学校进行评价。
国际学校更好地“走出去”,还需要国家从战略层面给以支持,加强相关服务与认证、监管。
首先,中央战略方针政策的支持:中央可以将中国国际学校“走出去”战略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国人才赴外学习等政策结合起来,将其纳入人才国际化的政策框架内。组建以中国国际学校为载体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教育合作协调部门,协调处理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公安部等部门需要通力协作的事宜。
其次,相关部门的资金与服务支持:作为中国国际学校“走出去”的主要服务群体,外交、外事部门的全力支持与配合最为重要。首先,及时统计外派人员子女的教育需求,搭建信息平台;第二,由外交部牵头设立本地区国际学校发展基金,以当地实际情况对中国国际学校给予不同形式的支持;第三,通过本地区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向外派人员与当地社会进行中国国际学校、国际教育理念与特色的宣传,扩大国际学校潜在服务对象范围;第四,经过评估、认证或招标后,可以与部分教育机构合作,开设专门的中国国际学校或将其列入中国外事部门“推荐国际学校”名单;第五,加强义务教育、中考高考与国际学校课程体系的衔接,建立学分转化体系,保证外派人员子女回到国内后能够正常完成学业;第六,公安部可与外交部合作,对中国国际学校包括外籍人员在内的学生、教师提供出入境、签证政策的便利。
此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民办国际学校,可以更高效地适应于市场化运作模式,但办学质量仍需保障。因此,民办中国国际学校的认证与监管显得尤为重要。2017年9月出台的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国际学校的准入、服务质量、退出等方面设置了管理标准,但该法仅针对中国国内的民办教育。教育部仍可参考该法,以不同性质民办学校的评价标准、办学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制度,实施非强制性国际学校认证。认证组织由本地区教育专家团队或专业评审机构与国内教育部门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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