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经验的时候,不是越牛的人的经验越好,而是初始水平越跟你差不多的人的经验越好。
如果你是中国普通高中生的水平,看一个读国际学校的人分享他是怎样从中英混杂到能说完美伦敦腔的,有意思吗?
截止到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我的英语水平应该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培养下的中等水平,高考英语128分(满分150)。
根据我的记忆,中等水平的表现如下:词汇量3500-6000,此词汇量指的是能识记的单词的量,而非能熟练运用的单词的量。
听说读写哪个都不利索,听力只有在发音标准、语速偏慢、短句多的情况下才能100%地捕捉到信息;口语能脱口而出的仅限于how are you,说话的时候脑子在逐词翻译想好的中文句子对应的英语单词,
由于翻译占了太多脑容量,语法完全顾不上;阅读看过即忘,生词障碍多,长难句读不懂,就算是高中英语阅读也只能理解七八成,阅读试卷、课本以外的材料难如登天;
写作语法错误连篇但自己却不自知,或者知道自己的表达是错误的确不知道怎样正确表达,用词不地道甚至有难词怪词情结,平时写作模板句较多,
有时灵光一现会套用不知道哪里摘抄来的“优美句子”,明明成了赘余且跟全文文风格格不入却沾沾自喜。
发音姑且不谈完全没有连读、弱读、松紧、语调的概念,连把每个单词都清晰发音都做不到,存在吞音现象。
这是发音问题不是口音问题,发音没有缺失的话,哪个地方的口音完全不用纠结。
语法学习有偏差,这里的偏差有两种,一种是完全没有系统学习过语法,一直靠着玄秘的“语感”来写作做题,一种是有意识地学过语法,
上过语法课或者看过语法书,但对语法的理解停留在“一堆要背的条条框框”,写作的时候拿着这些准则来抠字眼,总是试图记忆这些条条框框却又不断失忆。
列出这些症状只是想指出一个问题,就是学习方法千千万万,不适合你的程度的对你不但无益甚至有害。
如果你在积极寻找这类方法,那你一定看过“看美剧”、“看时评”、“看英文小说”、“听TED”之类的建议,这些方法很好,但我敢说如果你是中等水准你用这些就是浪费时间。
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我想弄英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看美剧,结果斗志满满地刷了一部宫廷剧,到头来除了积累了几个"Your Majesty" "Your Grace" "My Lord"这些复古词汇以外完全没有其他提高。
而现在,基本适应了美国的生活之后我又在看美剧,这回才能真切地体会到美剧对语言水平的提升,也就是说,美剧、时评、原著这些是给高阶学习者看的。
其实,无论对于什么阶段的学习者,都离不开两个字:输入,也就是听和读。
高阶学习者的输入更强调大量的浸泡,积累的是“量”,而中等程度的学习者则需要花比较多的“笨功夫”,也就是把材料掰开来揉碎进行分析甚至记忆,积累的是“质”。
什么叫“笨功夫”呢?我觉得主要是四个方面,词汇、精听、精读、大量的语法运用练习。
词汇:现在背单词的方法有很多,软件、单词书、通过阅读积累等等我都尝试过,经过我的摸索,我的结论是——不存在一种无痛的背单词法。
想要词汇量,就只能扎扎实实地背,背了忘、忘了背的痛苦循环谁都经历过,不过虽说这个环节不能免,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巩固方法来缩短这个循环。
一次无意中的摸索,让我发现背单词跟阅读结合能高效地帮助记忆单词。
因为考试的缘故,我背的是雅思词汇书,阅读材料也是雅思文章,本来雅思词汇就是雅思考试的高频词,经常出现在雅思阅读里,
我就发现每每我背完单词之后去做阅读,一篇文章里能碰到十来个刚刚才背过的单词,这样次数一多,我就发现很多单词经过阅读的巩固之后就没有再忘了。
所以我建议,如果要参加一个考试,那就用这个考试的词汇书配合这个考试的阅读去增长词汇量。
精听:主要是听写,全文一字不落逐词逐词地听写下来的那种,对于这个方法,你可能看过很多的赞誉也看过很多的鄙视,但我敢说,起码对于中等甚至偏中上等程度而言,这个方法是很牛掰的。
牛掰到什么程度呢,我小学英语老师,从二年级教到我们六年级,每天雷打不动就一道英语作业,就是20分钟的课文听写,
在她家长签字+课堂考察的双重淫威下,我风雨无阻地坚持了五年,初中高中整整六年因为各种原因对英语的学习很不上心,
基本除了词汇量以外没啥长进,一直在啃老本,啃到了三年前,就这样都能高考英语128分、大一裸考四级606分。
由于是奔着雅思去的,我精听用的材料是剑桥雅思系列的听力题,一本剑桥有四份真题,每份真题都有四个听力section,总共16个。
虽然每个section也就7-10分钟,但完整听写下来+核对文本+改错总结每个section要花两个小时,所以我每天听写一个section,
坚持了两个月听完了剑8和剑9的所有听力,期间感觉到的简直是“飞一般的进步”,两个月之后我已经可以盲听BBC纪录片了。
至于是听完一整句话再写还是听自己能记住的,暂停先写下来然后再继续,我觉得没有必要纠结,量力而行就是了,
句子太长听一遍记不住是人之常情,反正精听的目的是通过听和写的结合来磨练耳朵对于英语的辨识度,一个句子分几遍听完并不会影响效果。
精读:精读的精髓在于“active reading”,就是每读一个句子,不仅要搞懂它的意思,而且要知道它在全文里起的作用,是主要观点,还是主要观点的补充说明,还是例子。
我用的还是雅思阅读,每篇文章在基本扫清了词汇障碍以后,我会逐句在旁边标记这句话的作用。
但你要明白,弄清楚作用只是手段不是目的,active reading最终要你练成的不是这种抠字眼的能力,而是解决阅读“看过即忘”的困境,
active reading大成的境界是在读文章的时候每看过一句话脑子里就会自动把它的作用识别出来,自动联系上文以便把整篇文章串起来理解,
这样文章即使只读一遍也能把握住它的框架,需要找什么信息也知道去哪个段落找,阅读能力就是通过这样的训练提升的。
语法运用练习:解决了语法问题也就解决了长难句的问题。
前面说过其中一种语法学习的偏差,是把语法当条条框框背了。
语法问题,我考雅思的时候都没找到什么好的学习方法,直到我考GMAT,GMAT有个变态题型叫sentence correction,
也就是考了这个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语法是一种逻辑,一种语言逻辑,简单地来说就是说话的顺序。
大部分的句子,都离不开一个“主谓宾”的框架,至于什么从句定语状语,都是对这个主要结构的修饰和补充罢了。
比如下面这个句子(我随手捏的):The immunology homework which I did yesterday was assigned by Professor Lee, who is the authority in this field and the youngest medical professor in our school.
这句子别看它有两行,其实它的核心意思就是"The homework (主)was assigned (谓)by Professor Lee(宾)",至于"which I did yesterday"和"who is...in our school"这两个从句不过是对这句话的补充说明罢了,
是插入语,插入语很显然要插入在对的地方这个句子的顺序才不会乱,也就是没有语法错误,然后你再看看"The homework was assigned by Professor Lee"这个句子,
是不是很明显,"which I did yesterday"要放在homework之后、"who is...in our school"要放在Professor Lee之后,句子才通顺呢?
如果要把这化作一条死板的语法规则,就是大名鼎鼎的“就近原则”,也就是"which/who/whom/where"所引导的句子一定要指代最靠近它的名词,
在这个例子下,就是which指代homework,who指代Professor Lee。
那么,从语言顺序入手来分析语法,是不是比简单粗暴地记忆“就近原则”来得实用呢?我从来没完整地看过一本语法书,
也从没背过一条语法规则,我的语法是在不断地做GMAT的sentence correction练习中逐渐内化为语言能力的。
但也正是如此我没办法推荐GMAT练习以外的语法学习方法,因为我也没有经验,只能说可以借鉴GMAT的“从逻辑角度看语法”,
把“记忆语法规则→应用规则来写正确的句子”的语法学习顺序调整为“研究句子逻辑→发现语法规律→应用规律”。
把输入这步完成了以后,恭喜你,你已经可以进入输出阶段了,也就是口语和写作。
不过中等水平的输出可是很打击人的,你要做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话都说不好、文章都写不好的心理准备。
换言之,你需要时间,需要耐心,需要不放弃。
OK,心理准备做完了,那么咱们就继续看下去:口语:很多人把口语说不好归咎为词汇量不够,其实日常口语的词汇量不过2000左右,
而高中英语水平的词汇量都有3500. 既然缺的不是词汇量,那是什么呢?是语料,也就是常用表达的积累,比如说现在要你立马反应“四年级学生”这个表达对应的英语,你能想到什么呢?
别看它很像很简单,其实很多人都会卡,fourth-year student,你能立马反应出来吗?提到语料,考雅思的人应该都会想起王陆的《雅思听力语料库》。
说来也搞笑,我当时也用了这本书,并且完全按照她的方法分别用1、1.4、1.6倍语速把所有章节都听写了三遍,完成之后听力没什么变化,反而是口语突飞猛进!
因为这本书搜集的表达在听力和口语场景中很常见,所以我听完这本书之后有种感觉,就是自己能脱口而出描述身边大部分常见事物。
很巧的是,在我听写完这本书后不久,一个外国朋友来中国找我玩,跟他聊天的时候我发现我竟脱口而出了很多语料库里的词,于是又进一步巩固了语料输入的成果。
可以说在最低级的口语实战场景——日常生活口语里面,充足的语料输入+及时的实战可以帮你一步到位(实战别说外国人难找,淘宝上一个菲律宾外教陪你唠嗑一小时也就二三十块钱)。
而在更高级的口语场景里面,比如专业的学术讨论、工作场合,就不仅仅是语料的问题,还有语法了,因为这种场合里的句子往往更长、结构更复杂。
写作:只能说大部分人写作的惨不忍睹都是被高中应试英语教学毒害了!大部分人应该还记得老师让你摘抄并且强制应用在写作里的"However, it is no doubt that..."
"Moreover, ..." "By contrast, ..."吧?不是说摘抄的句子有问题,而是说这种鼓励使用模板句以及不顾三七二十一地把别人的“好词好句”拿过来用的应试方法让大部分人养成了“好的作文=好词好句多”的观念,
让大部分人从不重视用词的合适与否、篇章结构和行文逻辑,反而去追求难词怪词,语法结构也是怎么复杂怎么来,好像不难、不怪、不偏不足以证明自己的所学。
写作,就像武林弟子学有所成之后下山的历练,应该是在词汇、语法、常用表达等都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开始琢磨的,
初期写作的目标应该是做到篇章结构安排合理(比如总-分-总)、用词和表达地道、语法错误极少甚至没有,最好的提升方法是写完之后找老师修改,并且最开始的修改就只针对上面说的这几个部分。
等这些部分都做得不错了,就要研究行文逻辑了,这与上面“精读”里的研究每个句子的作用相对应,就是写成每个句子之前都要思考它与前句的逻辑关系,这个逻辑是否说得通、与前句的逻辑承接是否合理等等。
与中文的“前后句的逻辑通过意思衔接”不同的是,英文的前后句之间的逻辑关系是需要用连接词清楚地表达出来的,人家没有“通过意思自行领悟”这回事。
比如:The girl is very beautiful, this beauty makes her very popular in guys. However, she should understand that her soul is far more important than her appearance.这句话里,
"this"承接前面的"beautiful", "However"表转折,因为要表现逻辑关系,所以this, however这种连接词一定要明晃晃地展现出来。
除了连接词要明示以外,句子间的逻辑关系也要说得通,如果把第二句换成"However, she should understand that it is important to work hard",这两句话就没有逻辑关系了。
如果你想表达“这个女孩必须意识到让别人都关注她的美貌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她要学会努力工作”,那就要加多一句话把你中间的推导过程展示出来,
所以这句话就成了:The girl is very beautiful, this beauty makes her very popular in guys.
However, she should understand that it is not a good deal to make everybody to focus on her appearance, so she must work hard.
写作也是表达的一种,对于非母语者来说,措辞严谨、逻辑顺畅、表达清楚即可,文采斐然是更高层次的追求,英国这么多人也就出了一个莎士比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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