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规范和高效地完成第十三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评选工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特制定《第十三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BD-CASTIC2022)奖项评选细则》。本细则包括奖项设置、评选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及任务、评选工作日程安排等内容,经BD-CASTIC2022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批准实施。
奖项设置
(一)第十三届“北斗杯”大赛作品类别
1.北斗科技创新类
(1) 北斗科技创意类比赛(科技论文、创新应用方案、调查报告)
(2) 实物类创新产品研发制作
2.时空智能类专项比赛
(1) 无人机比赛项目
(2) 卫星导航技术创新开发比赛项目
(3) 北斗教学课件及教具创新比赛项目
(4) 北斗时空智能主机创新应用比赛项目
(二)参赛组别
国内外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高职院校学生、中学科技教师及青少年北斗科技爱好者均可申报参加:
(1) 研究生组:国内外在校研究生
(2) 本科生组:国内外在校本科生
(3) 高职组:国内外在校高职院校学生
(4) 中学科技教师组:国内外在岗中小学教师
(5) 少年个人爱好者组:截止2022年1月10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下的北斗科技爱好者
(6) 青年个人爱好者组:截止2022年1月10日,年龄大于18周岁、不满34周岁的非在校就读学生的北斗科技爱好者
(三)第十三届“北斗杯”大赛作品奖项分为省(直辖市)级奖项、全国总决赛奖项。
按照作品类别、参赛组别,分别设置奖项(详见表1):
表1 BD-CASTIC2022奖项设置表
评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审核权限
大赛秘书处分配审核权限给分赛区、省(直辖市)赛区秘书处,各赛区秘书处在大赛官网对所属赛区申报表及作品进行参赛资格审核。对于省(直辖市)没有赛区秘书处依托单位或有不便审核的其他原因,经大赛秘书处与分赛区秘书处沟通协调,由分赛区秘书处代为审核。
2.审核要求
省(直辖市)级赛区秘书处在所属分赛区秘书处指导下对所有参赛者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报名表、签字盖章或相关证件证明有效齐全)、准确性(作品中英文名称、参赛资格、作品内容是否关联北斗、查重要求、视频、附件)等进行审查。各方面均符合大赛规则,予以通过。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驳回并联系参赛者按照大赛规则修改后二次提交(提交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0日24:00),逾时未提交的取消参赛资格。
3.审核流程
赛区秘书处对作品进行资格审核要与报名申报、作品提交保持同步,以免在报名截止后发现问题无法修改。通过审核的作品由分赛区秘书处复核后在1月15日前导出《第十三届“北斗杯”大赛作品初赛管理一览表》报大赛秘书处,该赛区即认定进入初赛评审环节。
(二)初赛网评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来自各赛区推荐的卫星导航、航空航天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学者、大学教师、企业精英组成初赛评审委员会。分赛区秘书处负责通知本赛区评审专家及时完成作品评审任务。
1.评审范围:
北斗科技创新类比赛两大类(科技创意类比赛、实物类创新产品研发制作);时空智能类两个项目(卫星导航技术创新开发比赛项目、北斗教学课件及教具创新比赛项目)。
2.评审方式:
初赛评审专家根据参赛组别、类别,对照评分表的评分比例、评审要点,对作品进行分项打分后加总得到该作品分数,为了避免相同分数过多,专家打分可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二名评审专家评审分数的平均得分作为该作品在线评分,分差≥ 10分的作品列为争议作品,由组长进行分数审定。
3.关于“0”分作品及争议作品的界定
(1) 有充分证据表明是抄袭作品,可以打0分。
(2) 作品中有个人、学校等信息披露,可以打0分。
(3) 未涉及北斗导航原理,与大赛主题完全不相关可评为0分。
(4) 两位专家的评审分数均不超过65分,不作为争议作品。
(5) 当一位专家确认为0分作品,不列为争议作品,最终分数为0分。
4.评审结果:
所有线上作品评分结束后,组委会秘书处通知分赛区、省(直辖市)秘书处可在线导出《第十三届“北斗杯”大赛初赛网评作品评分表》,由分赛区初赛评审委员会根据网评分数和奖项比例推荐获得省(直辖市)级奖项作品名单。
(三)初赛网评作品答辩
初赛网评完成后,分赛区组织省(直辖市)各组别、类别排名前15%的作品进行现场或视频答辩。参加答辩的作品以线上评审分数与答辩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对于分赛区某一组别、类别参赛基数较少(按10%未达到1)且初赛成绩在90分以上排名第一的作品推荐入围全总决赛。为了鼓励实物类创新产品研发制作作品,对该类别作品答辩成绩93分(含)以上的,可以根据答辩专家意见适当增加答辩权重2%—4%。最终得分降序排列,并按照评奖指标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
(四)初赛线下作品评审
1.评审范围:
无人机比赛项目、北斗时空智能主机创新应用比赛项目。
2.赛事组织:
分赛区、省(直辖市)赛区秘书处组织初赛,邀请专题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评审工作。各赛区要确保参赛选手能够及时获悉比赛进度并统一到达现场,根据参赛组别的数量可以由1或多个赛区协商联合完成初赛评审。
3.得分排名:
各分赛区、省(直辖市)赛区根据线下比赛项目初赛分数进行排名,由分赛区初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分数和奖项比例推荐获得省(直辖市)级奖项作品名单和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名单。
(五)全国总决赛
1.参赛作品奖项
大赛组委会选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的卫星导航、航空航天领域权威的专家组成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各评选组组长和成员对本组所有作品进行审阅,采用一份作品三位专家评审的方法,按照“作品评选参考标准”对各作品进行分项打分,为参赛作品填写(简短)评选意见。三位专家的分数相差5分以内,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两位专家分数相差5分以内取两位专家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三位专家的分差超过5分,由组长审定分数。全国总决赛作品择优进行答辩。全国总决赛答辩须参赛者参加现场(或视频)评审活动,如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国奖评选资格。全国总决赛答辩通过现场评审和作品问辩,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
经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全体成员意见一致,形成决议;若意见不一致,可对不一致部分进行投票(得票相同时,由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主任再投一票),采用得票多的意见作为最终决议。最终评奖结果由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委员、评审组长、评审副主任、主任签字确认。
2.优秀组织奖及优秀科技教师奖
优秀组织奖及优秀科技教师奖评选,根据大赛秘书处提供的评选打分表,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成员实行投票方式,按得票多少排序。当出现最后一个入围名额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票数相等时,对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票数相等的单位再单独投票(得票相同时,由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主任再投一票),最终选出一个优秀单位或优秀教师。
优秀科技教师奖评选标准:近两届大赛指导学生参赛作品数量;近两届大赛指导学生获奖作品数量及获奖比例。
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近两届参与“北斗杯”大赛积极程度(积极宣传组织“北斗杯”大赛,开展科普讲座、培训等北斗系列科技活动);近两届“北斗杯”大赛参与情况,参考本届大赛学生提交作品数量及获奖比例;对大赛的重视及支持力度,包括但不限于列入学校科技活动范围;有指定部门负责;建立北斗科技社团并开展活动等。
(六)奖项审定
CSNC2022科学委员会对全国总决赛获奖作品名录、优秀组织奖、优秀科技教师形成审定意见,由主任签字确认第十三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总决赛获奖结果。
(七)奖项公示
全国总决赛各奖项经审定后,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bdlead.cn/)发布并开始为期7日的公示。
评审委员会组成及任务
根据评审流程,分别设置初赛评审委员会、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全国总决赛奖项审定委员会。
(一)初赛评审委员会
1.组织构成
省(直辖市)赛区初赛评审委员会建议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2-4名、秘书长1名、秘书1-2名(人员名单由省(直辖市)赛区提供)报分赛区;分赛区初赛评审委员会人员建议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评审委员6-10名、秘书长1名、秘书2-4名(人员名单由分赛区提供)报大赛组委会审核。评审委员会主任全面主持该委员会的工作。
2.评委要求
熟悉大赛涉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在该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大学教师、企业精英、政府官员等;有责任心,富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职称要求: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
3.评审委员会确定
省(直辖市)赛区秘书处将本赛区的评审委员会名单报给所属分赛区秘书处,分赛区秘书处在2021年12月20日前统一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推荐符合评委聘请条件的专家,经大赛秘书处审定后即可邀请专家组成赛区初赛评审委员会。
(二)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
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评审组长4—6名。评审委员30-40名、秘书长1名、秘书6-8名(人员名单由大赛秘书处提供)。由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总决赛评审工作,副主任受主任委托负责各组的评审工作,评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择优组织答辩工作。
全国总决赛评审委员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对参赛作品分类、统计、送阅和评选、答辩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全国总决赛奖项审定委员会
由大赛组委会向全国总决赛奖项审定委员会汇报第十三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开展及评审流程和结果。全国总决赛奖项审定委员会由中国卫星导航年会科学委员会成员组成。
(四)评审专家守则
1.评审专家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评选职责。
2.确保仅在履行评选职责时使用申报作品的相关信息。
3.在评选过程中,不得与作品申报人及其合(协)作者、或与评选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益的人有任何形式的接触。
4.回避任何可能妨碍评选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
5.认真研究评选文件,全面准确了解与本次评选有关的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作品进行科学评选。
6.对涉及参评作品的构思、创意、技术、机构、商务等敏感信息保密,不得私自将有关评选信息透露给他人。
7.如对作品有较大质疑可经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同意,在评审会上采取公开(网上)答辩形式。
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作品申报及资格审查
1.2022年1月10日24:00前进行作品申报、优秀组织奖、优秀科技教师奖申报及奖项推荐
2.2022年1月15日前,分赛区向大赛秘书处提交《第十三届“北斗杯”大赛作品管理一览表》。
(二) 初赛
1.2022年1月15日—2月20日,初赛评审委员会委员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作品进行在线评审。
2.2022年2月21日—3月15日,分赛区秘书处与省(直辖市)赛区秘书处协商统筹安排组织初赛评审委员会对线上评审产生的优秀作品进行现场或视频答辩。
3.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15日,组织线下作品评审。
4.2022年3月18日前,分赛区秘书处根据BD-CASTIC2022奖项比例的设置,确认分赛区推荐省(直辖市)级奖项作品名单和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名单,汇总上报至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
5.2022年3月下旬在大赛官网公示初赛奖项。
(三)全国总决赛
1.2022年3月20日—3月25日,大赛秘书处对初赛情况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将入围全国总决赛作品评审任务进行分配报全国总决赛评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定。
2.2022年3月26日—4月14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全国总决赛奖项评审。
3.2022年4月26日—4月30日,对“北斗杯”大赛全国总决赛奖项进行审定。
4.2022年4月底,将审定后的第十三届“北斗杯”大赛全国总决赛奖项在大赛官方网站北斗科普网(http://bdlead.cn/)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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