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一时间关于全面摇号、境外课程不准进校的讨论不绝于耳。国际学校作为以引进境外教育体系为主要教学框架的民办教育机构,是否迎来行业新拐点?
近日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考试、教材、学生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此次《意见》的颁布从一定意义上而言是对包括教育公平、公民同招等教育行业核心内容的探索与尝试,同时也承担着衔接《民促法送审稿》自提出到落地前的政策方向性导向的功能。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提出:
1.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2. 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意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并且严格限制了境外课程的引进。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也表示,《意见》发布后,需要强化引领,要求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做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办义务教育的主体地位不动摇。
上述两点为政府参与对国际学校的管控,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留下了窗口。而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则或将打破目前国际课程以学校为主要输出的供给模式,并加速推进国际学校教学课程改革。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对国际学校的经营、准入及办学规则上作出了指导和规范,应该注意到,随着留学人群的不断扩大,对于国际课程的需求依然存在,未来一段时间更多的是进行“供给侧改革”,从原来的学校为主,将会转化为包括校外机构、在线教育等多种形式,行业也会因此带来新的机遇。
我国广义上的国际学校分为3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公立学校国际部/班、民办国际学校。其中,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国际部/班以及民办国际学校在之前均可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引入国际课程,而在高中教育阶段,则多数以国际认可的A-level、IB、AP等课程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英式国际学校中,有将近43.6%的含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全部采用国际课程,并未含有国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相关课程。由此来看,在本次《意见》具体实施过程中,国际学校将首要面临来自课程设计方面的考验。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统计,我国当年出国留学人数自2007年的14.40万人逐年增长,至2017年已经达到60.84万人,短短十年间,出国留学人数增长幅度达到322.5%。而我国出国留学的人员构成中,已经不单单是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孕育出的高等教育留学人员,自小学甚至是幼儿园就开始的国际化教育,已经在其中占据不可或缺的位置。
2018年我国国际学校的总数(包含公立学校国际部、民办双语学校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已经超过820家,而新学说预计在2020年,我国国际学校市场规模将达到436亿元。
国内最早意义上的国际学校,要追溯到1969年,北京巴基斯坦使馆学校的成立,相较于当时的公立学校,这所使馆学校仅仅是增加了语言和民族文化的教学内容与比重,与现在的国际学校在定义上仍然有很多差距。而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公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为国际学校的发展增加了市场的力量。《条例》中明确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并将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从此,社会力量办学逐渐进入我国的教育体系之中。国际学校也成为不少看准国内高净值人群扩张机遇下不少企业和个人的选择。
这一阶段国际学校的发展代表了中国家庭在教育观念上的一次转变。国内高考自1977年恢复以来,虽然有后来1999年的高校扩招释放部分压力,但仍然是国内竞争最激烈的考试之一。对于伴随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积累了财富的家庭而言,让学生避开高考,通过申请国外本科完成学业成为了热门选择,国际学校因更加灵活的招生和办学条件,在这种氛围的烘托下进入快速扩张期。
而国际学校的市场受制于学校对于包括土地、师资等在内多个层次的需求,多以区域性品牌为主 ,分散程度较高。头部教育企业基于已经形成的品牌化、标准化、教研等优势,借助资本力量,逐渐发力市场整合。以通过自建及PPP模式为主要扩张模式的枫叶教育为例,2017年初,枫叶教育作价7791万元取得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47.5%的间接控制权,同年又以8905万元取得深圳伊思顿龙岗国际书院55%的股权,正式进入广东省及深圳市国际教育市场。
在教育政策风险频发的2018年,国际教育也面临下一次的转型与升级。2018年《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第三次修正,这次修正可以视为国内民办教育市场正式开启分类管理的开端。《民促法》中明确指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同年8月《民促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对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明确规定: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至此,集团化教育企业参与义务教育阶段的方式进一步减少。
上述两个文件对于国际学校产生从形式到内容的整体变化。在2018年之前,国际学校由于引进全套的国际教育体系,所以大多数为十五年一贯制为主,覆盖学生从幼儿园到高中多个学龄阶段。然而,当集团化办学不能再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时,国际学校很有可能打破小-初-高一体化格局,先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优先举办高中阶段的国际学校可能是短期内的趋势。加之自2015年起公立学校不得举办国际部后,也为国际学校特别是高中阶段的办学集团提供了市场整合的空间。
对于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一方面受制于教学体系不能完全引入国外课程,另一方面非营利的性质也限制了办学所得。在双重压力下,国际学校或将从补足非公立教育市场的性质向特色化及个性化的教学内容进行转变,由补足变成一定程度上与公立学校的“竞争”,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除国内知识体系外更加多样化的课程和升学选择。
2018年6月,凯文教育在北京朝阳凯文学校启动招生仅1年且未实现充分招生的情况下,发布公告收购美国瑞德大学下属的威斯敏斯特合唱音乐学院、威斯敏斯特音乐学校和威斯敏斯特继续教育学院,并接管后续运营。虽然由于中美贸易争端等原因的影响,该交易最后未能达成。
然而,从凯文教育公布的最新公告来看,未来凯文教育和威斯敏斯特音乐学院将在师资培训、招生以及课程体系设置方面进行至少为期3年的合作。而在其2018年度报告中也提及将通过开展包括体育产业合作、游学服务、留学辅导以及艺术教育等多面建立品牌优势。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国际学校需要通过树立差异化品牌形象,寻求下一步的发展机遇。
综上,我国国际学校的发展历经应需求而生、趁经济发展浪潮扩张以及目前的政策风险下的特色化转型多个阶段,是中国民办K12教育的剪影。一方面国际学校需要满足公立学校普惠性体系下无法覆盖的多样化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国际学校也在进入到下一阶段的阵痛期,不仅需要探索政策风险引导下的合规经营,更要寻求下一步的特色扩张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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