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化日益成为全球趋势,法律留学的申请者日益增多,英国、香港和美国一直以来都是法律留学热门国度。英国最有名的法学院是牛津剑桥和LSE,香港最有名的法学院是港大、中文,美国则是著名的T14。
尽管都是普通法国家的LLM,但偏偏有一些已经获得英国、香港顶尖名校学位的优秀律师仍计划或已攻下又一个美国顶尖法学院LLM学位。
在近两年律政学员赴美国Top14法学院的背景中我们发现:
Q同学在已拥有知名985法本、英国Top5硕士的背景下,仍在港澳地区红圈所2年工作期间的高强度律所环境下准备了赴美的留学材料,并最终喜获哈佛、斯坦福的LLM录取。
Z同学在已拥有211知名法本、英国Top5硕士、2年外所经验的背景下,再次准备申请材料,摘得NYU的录取。
L同学在已拥有211法本、香港LLM的背景下,依然选择在高强度的律所工作之外挤出时间准备了赴美留学的材料,并最终喜获NYU的录取。
W同学在已拥有英国本科、美国商科硕士的多重海外背景下,依然选择申请美国LLM,并获得乔治城录取的喜讯。“窥一斑而知全豹”。
已获得英国、香港法学学位且又有高端律所工作经验的优秀律师们为什么要在已有光鲜学历、高强度工作环境下准备材料赴美求学?
除了学无止境、自我高要求的驱动力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涉及多个方面。
一方面美国法学院学费高昂,英国、香港无论学费还是生活费均“实惠”很多,通过先获得一个海外LLM回国工作几年再去申请美国法学院,经济压力小很多,同时还能因前期的背景积累,申请到更好的法学院,这样在美国毕业之后无论是选择留美还是回国在各方面经验上都具有极大的竞争力,“曲线救国”获得的薪资、职位翻倍不是梦。
另一方面英国、香港的律师资格的通关之路非常复杂(LLM、JD和PCLL:关于香港法学院申请和就业的一切),当地法学院LLM毕业后并不能直接通过单纯的考试获得,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哪怕已获得了英国、香港当地的律所工作,但仍然有极大的瓶颈,只能做在法律助理的职位上而没办法进一步晋升。
而若是去美国读LLM,只要肯下功夫,一般都能顺利拿到美国律师执业资格(LLM的NY Bar通过率是CA的近三倍?!全面解读美国律考),这样的背景无论是留美还是回国均不会对执业的晋升造成阻碍,甚至还会是加分项。
另外,如果已在国内的国际大所工作了两年又去美国拿了LLM,然后去了香港工作,则往往可以获得International Legal Consultant/ Legal Manager的职位,再工作两年后便可以做Associate。
在当前中国顶尖内外资律所学历大背景下,根据现有数据,美国的LLM/JD日益成为主流,远多于其他地区的LLM。
著名美资所Jones Day共有17位LLM,其中来自美国的16位,其中还有在英国和香港攻读过LLM的律师在美国继续修读LLM。
汉坤已经成为国内当之无愧的业务最顶尖、薪酬最高的内资所之一,合伙人人均创收已经超过1000万人民币/人。汉坤有71位律师拥有国外LLM学位,其中美国LLM占所有外国LLM的60%。
达辉是起薪最早达到2.5万/月的精品内所之一。达辉19位拥有国外LLM学位的律师中,15位是美国LLM,其中T14法学院的LLM有8位,超过其美国LLM总人数的一半。
以上仅是对三家顶级内外所的律师构成做的一个小调查,可以发现美国的LLM对于其他国家的LLM有非常明显的优势。
实际上,除了天然偏向美国法学院毕业生的美资所之外,英资所和其他顶尖内资所如方达、金杜、海问等,相对于其他国家的LLM来说,近年来也是明显偏爱美国LLM。
多个原因或导致美国认可度较高
上部分我们通过一些统计数据展现了2017年国内就业市场的客观情况,在经过2年的发展回头看这些数据以及分析当下赴美攻读学位的学生背景,显然美国顶尖LLM背景依然是众多高端律所配置的主流,对于这一偏好的原因,可能有如下几点:
1、美国法律教育地位不断攀升,国内认可度已经远超其他国家。
根据律政和大量顶尖内外所进行沟通所发现的经验法则,发现牛剑的LLM认可度约等于美国T14法学院,公认为英国第三的LSE法学院认可度一般低于美国T14。
之前有顶尖美国所和Top红圈所某些团队发出的招聘启事已经表明只招收美国LLM。
2、美国LLM注重实践和理论结合,而相应的大欧洲地区学术氛围更加浓厚,因此律所倾向于前者。
美国法学院的大量课程如公司法、公司并购、公司金融、证券监管等,和毕业生将来从事的美国IPO、跨国公司并购等业务紧密相关,课程除了阅读大量案例之外,也会阅读交易合同文本乃至招股说明书等,让学生直接接触实际操作。
而且,美国达学院还提供大量法律诊所、模拟谈判、文书写作等课程,直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
3、美国可以考bar,而高端律所涉外业务趋多,产生巨大优势,英国LLM因不能考bar导致在相关领域发展的律师或者法务无法把英国学位作为一个终极学位,在瓶颈期往往还要再刷一个US的学位。
尤其是美资所,一般都会需要自己的律师拥有一个美国的律师执照,否则就没有global pay或者不能提升为associate。在这个意义上,即使是牛剑的LLM也不能和美国T14LLM比肩。
4、美国部分学校提供LLM转JD的政策。根据律政的总结,现在已经有10家以上的Top20法学院的LLM项目提供了转JD的政策。
不过乔治城今年有消息传出LLM转JD的政策暂时并未实行(11所Top20的LLM可以转本校JD?该不该转?)。
同时,美国法学院的JSD/SJD项目一般也只招收本国乃至本校的LLM。因此如果想继续深造,美国LLM也是更好的选择。
5、相应的,在漫威、迪士尼、美剧等各种文化输出下,美国社会文化价值观影响力也在逐步加强,美式文化在国内的影响力远高于英国。
同时,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GDP是英国的7倍,人均GDP是英国的125%,GDP增速也远高于英国,因此在美国经济力量的横扫下,美国法在全球交易中的运用也远多于英国法。
几句鸡汤每一位法律人都有自己职业道路的选择,无论是“曲线救国”先英、港再美国还是直接去美国,亦或是国内读研究生,法律圈最终拼的是自己。
律政小编有朋友大专毕业,自读本科,后来一路做到某海外500强知名车企法务总监。
说到底,读什么样的学校很多时候是自我能力的一种体现,并不是说读了什么样的学校就会有什么样的能力,就会有什么样的职业发展路径,切莫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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