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考核是高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评价、诊断、监控、督促等功能,是保障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新世纪之前,高校学业考核制度一直是我国高校教学改革过程中相对被忽视的方面,与高等教育的招生、就业或评估等领域相比,教育主管部门在与学业考核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方面鲜有更新。关于学业考核的学术研究更是门庭冷落。笔者于2018年11月15日以“高校学业考试”为题,在中国期刊网进行无期限搜索,仅得寥寥40多篇文献;而以“高校招生考试”为题进行同样的搜索,却获得了1700多篇文献,若将后者换成“高考”主题,更是能获得海量的文献。如果说招生考试关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入口,学业考核则关乎人才培养的过程与出口,二者对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都具有重要保障作用。而高校学业考核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学术研究都十分冷寂,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如火如荼形成刺眼的对照,不能不生发隐忧。
一、我国学业考核制度建设的迫切性与不足
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策略实现由数量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变后,近10年来,教育主管部门对包括学业考核在内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越来越重视。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2018年9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指导意见:“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该文件的出台,对于加强一流本科学业考核制度建设、提升一流本科教育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我们认为,以往大学对本科教育中的学业考核环节不够重视,大概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大学管理者对学业考核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高等教育国内外竞争日趋激烈、各种官方评估考核和民间的排行压力纷至沓来的当下,高校管理者深陷其中、疲于应付,在处理学校内部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时,往往把重心放在后者上,对前者则采取萧规曹随的做法,学业考核的相关规制与管理措施鲜有革新,在教师发展培训项目中对学业考核环节也鲜有涉及。
二是大学教师对学业考核不够重视、在教学上投入的时间精力不足。不少大学教师是非师范出身,所了解的教育学相关知识仅仅来自短短数日的岗前培训,教育测量学知识更是几乎空白,因此对学业考核在教学过程中的关键作用缺乏深刻认识,对学业考核的态度自然也缺乏应有的严谨。加上大学普遍具有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一流本科院校的这种倾向尤为严重,教师迫于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也不得不将主要时间精力投入科研上,教学工作只求“过得去”,自然不会将主要的时间与精力花到学业考核的革新与完善上。
由于学校从管理层到一线教师对学业考核普遍不重视,缺乏严谨认真的氛围,甚至有少数高校采取毕业“清考”的做法,导致部分不思进取的学生乐于“钻空子”,对课程学习与学业考核持“能过就好”的态度,对挂科课程也无所谓,只需静候毕业“清考”来补漏。
二、民国大学学业考核的经验与启示
要在我国办好世界一流大学,首先必须办好一流本科教育,必须以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来规范和督促我国一流本科教育的质量建设与保障工程。在欧美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一流大学不仅高度重视本科教育,注重学业的多元考核,而且以学业考核的严格度与一定的淘汰率来保障本科教育质量。反观我国一流本科教育的学业考核,无论是重视程度、考核理念抑或考核办法,与世界一流大学都有相当大的差距。
如果我们把目光回溯到民国时期也会发现,当下我国一流本科教育在学业考核管理方面不仅与世界发达国家一流大学存在不小的差距,与我国近代高水平大学也有一定的距离。20世纪40年代初,尽管我国仍处于抗战的艰难时期,但国民政府教育部并未放松对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管与督促,自1940年始连续举行了六届全国高校学业竞试。学业竞试作为战时状态下一种学业考核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学子专心学业,有效检验并提升了各高校教学质量。浙江大学、西南联大、厦门大学等国内名校都跻身于获奖学校之列。例如,厦门大学以得奖人数比率第一、得奖系数比率第一、得奖生所需经费最省、得奖生总数第五的成绩,获第一届学业竞试总成绩第一,得到国民政府教育部传令嘉奖。第二届学业竞试厦大又蝉联冠军,为29所获奖学校中成绩最优者。厦大的办学成绩获得国内外普遍认可,被美国学者称为“加尔各答以东之第一大学”。总体来看,民国时期我国的高水平大学在学业考核制度上有以下鲜明特征:
一是制度设计能力为本,评价理念科学合理。例如,其时的国立交通大学,各科系通常根据自身教学情况实施学业考核制度,尤其重视过程评价、注重平时学业的考查。据《上海高等教育志》记载,该校1930年教务会议决定:“每学期小考次数,应由主科教员酌定,但不得少于每周授课时数。”该校工程学院物理系“每周授课3小时,而每学期小考至少有6次,一般在一个学期中各种考试竟达四五十次之多”。
二是管理程序有序规范,组织实施严格认真。例如,国立北洋大学的教师在实施学业考核时对学生要求的严格与认真程度着实令人钦佩。在《留住记忆——北洋大学校友回忆录》一书中,有校友回忆说:“老师采用扣分制,且严格到0.1分,而且绝无通融可能。张国藩教授的大一物理,有约三分之一的同学不及格,连工厂实习等实践环节也不例外,分数都算到小数点后。且规定两门课不及格就留级,三门课不及格就退学,所以淘汰率很高。”另据教育部在1940年5月颁布《专科以上学校学业成绩考覆办法》,各校学业考核的试卷、学生平时的笔记在一年之内,教育部“得随时令饬调阅,或于派员视察时,按照课程抽阅之”。民国大学学业考核制度管理程序之严格由此可见一斑。
三是学业考核形式多样,考查标准多元实用。民国大学普遍实行临时考试、学期考试以及毕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学业考核不拘泥于机械的试卷测验,而是从学科课程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考查。例如,北大李四光教授的地质课的考查方式就颇具特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许杰在《回忆我的老师李四光同志和他的科学活动》一文中回忆李四光教授的地质课考查方式为:“发给每个学生六、七块编有号码的岩石标本,要求我们写答每块石头的名称、矿物成分、生成条件和矿产的关系等等。”
可见,与欧美发达国家一流大学相似,我国民国时期高水平大学的学业考核制度设计理念先进、管理严格、形式多样,成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从人才培养与考核评价的角度看,民国时期的这些理念与做法并未过时,至今仍富有启示。在我国致力于“双一流”建设的时代背景下,重建一流本科教育迫在眉睫。高等学校必须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发展新需求和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与基础地位,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精神,高度重视学业考核制度建设,以此作为大力振兴本科教育的重要抓手。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90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