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士生涯:"活着"走出了世界高校学术训练最严酷之一的地方(一)
我的博士生涯:"活着"走出了世界高校学术训练最严酷之一的地方(二)
我的博士生涯:"活着"走出了世界高校学术训练最严酷之一的地方(四)
03
读书与行路
上文提到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许多读书人的理想,而强调实证研究的社会学,则为实现这一理想提供了最好的机会。对于和我一样采用访谈、参与观察等定性(qualitative)研究方法收集数据材料的博士生而言,写完了博士论文的开题报告,就可以有机会暂时离开学校,把自己放进“田野”(field)里呆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
在阿伯特教授的督促下,我的开题报告第三年结束时就完成了,几乎是全系学生里最早的,不过我并没有马上飞到田野里,而是等了一年,一方面是因为全世界最好的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之一的美国律师基金会(AmericanBar Foundation)给了我一个访问的机会,另一方面是我感到美国的社会学训练在理论方面有重大欠缺,想自己补一补欧洲的当代社会学理论。于是,那一年里,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四个人身上:吉登斯、布迪厄、卢曼、哈贝马斯,认认真真地把这四位社会理论家的主要著作通读了一遍。
也许有人会问,读这些抽象的大理论究竟有什么用?事实上,在美国社会科学界,也有很多人对理论不以为然,觉得实证研究最重要的是方法,至于理论嘛,有各个领域的中层理论就可以了。但我一直反对这种观点,因为书有两种,一种是增长知识的,另一种是提高修养的,当代学术界的绝大多数作品都属于前者,有点像快餐,看多了之后就味如嚼蜡了;而后者则是那些可以传世的经典之作,虽然看似无用,对于培养学者的学术品味却至关重要。其实说到底,人一生所读的书,其中的知识十有八九是要忘掉的,而文化修养和品位的提高,却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完成。我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的社会学品味,基本上就是在那一年逐渐定型的,至今也没有太大变化。
读了一些书之后,2006年夏天,我背起行囊回了国,开始了对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做了这个决定之后,我就开始了在中国境内11个省份的漫长旅程,因为研究经费有限,基本上是坐火车,那时候还没有高铁,从北京坐到广东要20多个小时,而且还是硬卧。后来我算了一下,那一年我一共在国内走了两万四千公里,虽然没有太多时间游山玩水,还是在火车上饱览了祖国各地的大好河山——“行万里路”的愿望,我居然真的实现了。而比这更重要的,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中国社会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我从小在北京长大,虽然偶尔也去外地旅游,但在这一年的田野调查之前,其实根本不了解中国社会,这也是很多中国留学生“致命的自负”——总以为自己是中国人,对中国的事情不需要深入调查就很了解,其实完全不是这样。对于社会科学而言,中国人研究中国,的确比西方人多了一些直觉上的优势,不容易犯低级错误,也可以少走一些弯路,但就田野调查要做的工作而言,并没有太大差别。
我在国内调查的前两三个月,除了在自己的家乡北京比较游刃有余之外,在其它地方都感觉和受访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莫名的隔阂,有时候即使他们很配合我的工作,我的问题也总问不到点子上。后来我反思了很长时间,终于明白是自己还对中国各地的司法环境不太了解,不能从受访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能对他们的言谈举止感同身受。经过了一次次访谈的反复磨练,我在这方面终于有所进步,半年多之后,基本上无论到哪里都能游刃有余了。
我离开芝加哥之前,阿伯特教授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十分精辟的话:“田野调查不仅是一个了解你的研究对象的过程,也是一个了解你自己的过程。”那一年全国各地跑下来,我觉得自己的确成长了很多,也越来越明白内心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在象牙塔里读书的时候,总有许多理想主义色彩很浓厚的想法,对自己研究的中国法律职业也有一些不切实际的价值判断,但经过了一年的调查,我不但真正理解了关于这个职业的各种实际问题,而且终于开始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自己的研究工作到底有什么意义。后来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割据的逻辑》一书中对现状的描述居多,而并没有提出太多预测或政策建议,这一方面是社会学的学科性质使然(和经济学等学科不同,社会学的研究目的是描述和解释现象,而不是进行预测),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在一年的田野调查之后对于学者所能做的实践性贡献之有限性的深刻认识。坦率地讲,把中国法律职业的现状扎扎实实地解释清楚,比拍拍脑袋胡乱“开药方”要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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