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来厦就业创业
有几项手续需要办理
有的小伙伴不太清楚
没关系!
快看>
★除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按通知时间开放申请外,其余事项可同时网上申请,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理后,可到窗口办理其他手续。
接下来人社君将为大家介绍
▼▼▼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的留学人员引进到厦门创业、工作后,符合高层次留学人员申报条件的,由单位统一推荐,报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评审认定。办理程序 申请方式集中申报、集中评审。申请条件高层次留学人员,是指出国留学取得博士学位,以及取得硕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的人员;
●在国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并为本市急需的其他留学人员,不受前款条件的限制。本市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每年在厦门工作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实验室、研发平台等不在本市的除外。
上传申报材料
1、审核盖章后的《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申请表》。
2、来厦工作的,提供引进时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材料(如人事关系介绍信、人才调动介绍信等)以及与引进单位签署的合同、聘书等;
来厦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如留学人员本人不担任法人,同时提供验资报告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股东信息表。
3、未获得境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需上传以下材料,并由用人单位统一汇总申请表、已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楼办事大厅17号窗口:
证明个人能力、成果的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书、项目获奖证明、国外工作单位的证明或推荐信、国外工作的纳税证明或工资单等(外文资料需提供翻译件)。
4、材料上传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原件扫描,材料中所有信息必须清晰辨识;
(2)如需提供多页材料,应按页码顺序;
(3)扫描文件请提供JPG格式文件。
注意事项:
1、出国留学取得境外博士学位的申请采用全程网办,直接在申报系统上传材料和盖章后的申请表,无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未获得境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因需要组织专家评审,还须提交纸质材料到窗口受理。
换证证书有效期到期或丢失后,仍在厦工作创业的可申请换证(补证),所需材料如下:
1、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变更申请表; (一份)
2、在厦门工作的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在厦门创业的,如留学人员本人不担任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表明其职务的证明;(一份,工作单位提供)
3、到期证书原件,原证书丢失的提交丢失说明。办理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窗口联系信息1办理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592-12333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3网站地址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app.xmhrss.gov.cn/ggfwwt-portal)留学人员服务平台(网上申报)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9024号-1